膏药的禁忌

2020-08-17 15:43:09 浙江鼎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4958

有禁忌症者切勿滥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应谨慎使用:

(1)患处有红肿及溃烂时不宜贴,以免发生化脓性感染,可根据病情贴拔毒膏。

(2)平时运动或劳动时不慎造成肌肉挫伤或关节、韧带拉伤时,不要立即用伤湿止痛膏、麝香追风膏贴于受伤部位。因这类膏药具有活血散瘀的作用,伤后即贴不能达到消肿、止痛的目的,因此应24小时后再贴。

(3)凡是含有麝香、乳香、红花、没药、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,孕妇均应禁用。特别是孕妇的脐部、腹部、腰骶部都不宜贴膏药,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产。

(4)如果贴膏药后局部皮肤出现丘疹、水疱、自觉瘙痒剧烈,说明对此膏药过敏,应立即停止敷,并进行抗过敏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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